初步设计审批(18层以下)
|
国务院「2000」第293号令《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必须依法进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关于调整部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管理限额的通知》(甘建设【2011】315号文件)
|
行政许可
|
经办人受理,审查人审查,分管领导审批。
|
工程
建设科
|
15个工作日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