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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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主体 |
招投标办公室 |
许可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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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资料齐全 |
申请材料 |
1.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报告;
2.《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表》及电子文档;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章程以及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5.专职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职称证书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以及人事档案代理证明;
6.法定代表人和技术经济负责人的任职文件、个人简历等材料,技术经济负责人还应提供从事工程管理经历证明;
7.办公场所证明,主要办公设备清单;
8.出资证明及上一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含报表及说明,下同);
9.评标专家库成员名单;
10.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无 |
办理部门 |
招投标办公室 |
年审或年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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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市住建局,南环路二号 |
联系电话 |
189933138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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