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建筑管理处
关于全市建筑工地汛期安全
工作的紧急通知
平建管[2014]37号
各县(区)住建局、平凉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
当前己进入汛期,又是建筑施工高峰期,为了确保建筑工地安全,根据平市安委办发[2014]40号、甘安办发[2014]35号文件精神,决定从即日起,全市各县(区)各施工、监理企业要立即组织开展在建工地防汛大检查,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安全生产要求和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现就建筑施工现场防汛抗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责任。
各县(区)建筑工地汛期安全工作,要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具体落实,建设单位要确定相应领导负责项目建设工地的汛期施工安全,督促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负责处理突发紧急事件。施工企业要健全汛期安全领导和工作机制,明确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项目部项目经理要切实负起确保工地安全防讯的责任。
二、全面排查整治,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省、市防汛精神,立即组织一次建筑工地汛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要重点排查基础开挖、土石方施工、大型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脚手架、临时设施等关建部位。加强对深基坑、围墙、脚手架、立杆基础、排水措施的安全防范。要做好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汛期运行情况的检查,提高设备防雨、防倒塌性能,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机械设备,要立即停止使用。对检查出的问题,要限期进行整改,坚决杜绝因防汛措施不落实,造成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制定应急预案,做好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及时掌握雨情、汛情,若遇特大暴雨灾情,应立即停工,做到主动防范。要把防汛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落实防汛责任制,确保防汛领导班子、防汛工作队伍、防汛措施和防汛物资四个到位。要结合施工项目实际,制定汛期抢险救灾方案,组建抢险队伍,落实所需的人力、机械和物资,确保在事故发生后,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迅速进行抢险。要求每个施工现场都要组建不少于30人的防汛抢险队伍,并准备必要的物资。各监理企业要对项目汛期安全应急预案进行核查,督促落实各项措施。
四、落实值班制度,加强信息报送。
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要从即日起,全面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要安排专人值班,负责及时报送汛情、险情及防灾减灾情况,确保信息畅通,工作到位。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要充分认识当前防汛抗灾工作的严重性、紧迫性,高度重视防汛工作,认真落实各项防讯减灾措施,确保汛期建筑工地安全。
联系人:尚 平 电话(8230652)15193363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