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2016年市批第四批)
按照《行政许可法》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平凉市建筑管理局受理的建筑业企业的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公示如下:
同意:1、甘肃安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申报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2、静宁县麒瑞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申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3、甘肃桦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报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4、甘肃中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报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公示时间为:2016年8月16日至2016年8月21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上述企业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反映意见,逾期不予受理。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平凉市建筑管理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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