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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佚名   阅读:次    发布日期:2016年09月22日 

    为了深入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消除贫困户住房安全隐患,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上“1+17”和市上“2+19”工作方案,加快贫困县、贫困片带、贫困乡村和革命老区农村危房改造步伐,着力建设住房安全、庭院美丽、村容整洁、环境优美的美丽村庄,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目标任务

    2016年,是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取得决胜阶段的关键一年。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按照应该尽改的原则,以全国农村住房系统中未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全省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中危房户数为改造目标,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做到程序规范、公开公正,确保贫困片带和革命老区贫困户危房得到全面改造。全市计划实施农村危房改造21791户(各县任务详见附表)。

    三、资金筹措

    全市农村危房改造概算资金13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资金1.85亿元,省级资金0.65亿元。各县人民政府要坚持以贫困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引导、信贷支持和社会帮扶的农村危房改造筹资模式,推动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一要加大扶持。各县要加大金融扶持危房改造工作力度,积极落实精准扶贫危房户免抵押、免担保、5万元以内的信贷支持政策。二要整合项目。各县要依据贫困户建房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整合扶贫开发、整村推进、能源等项目资金,因户施策,支持贫困户危房改造;并落实每户2000元的县级配套资金。三要多措并举。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组织“双联”单位,通过捐资帮建、村民互助建房、乡镇兜底建设幸福大院等方式,下功夫解决五保户、低保户等贫困户住房问题。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至3月,由各县住建局牵头,以项目实施乡镇为主体,做好危改户确定、危房鉴定、村两委会讨论、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县上审批、宣传动员、任务到户、资金筹措、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收集改造前、中、后照片,逐户建立完整的电子、纸质档案资料。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下旬,各县要抢抓春季建房的有利时机,全面启动危改户建房工作,抓开工、抓建设、抓进度、抓质量。9月底前,开工率达到80%以上,房屋主体竣工率达到60%以上;10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造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上旬,由各县住建局牵头,按照《甘肃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细则》、《甘肃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甘肃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技术导则》、《甘肃省农村房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DB/T25-3042-2009),会同发改、财政、扶贫等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做好补助资金发放。11月下旬市住建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抽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突出工作重点,统筹推进实施。按照“1236”扶贫攻坚行动的安排部署,以集中连片贫困片带、贫困县和插花型贫困县危房改造为主战场,以精准扶贫的四大片带、65个乡镇、594个整村推进村建档立卡贫困危房户和全国农村住房系统中未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为精准改造对象,统筹安排,统一实施,确保2016年我市贫困户危房得到全面改造。

    (二)严格工作程序,精准确认到户。各县住建局要根据省上下达的任务,将全国农村住房系统中未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全省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中危房户一并纳入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系统之中,建立农村危房改造精准台账,将任务细化到贫困村、贫困户,抓好销号改造。要严格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做好危房鉴定认定工作,凡列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贫困村,要做好房屋A、B、C、D四类鉴定,把C、D级危房户纳入改造之中,一方面掌握贫困村住房现状,另一方面掌握精准扶贫危房改造工作成效。要严格按照“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精准确认危改对象,严禁优亲厚友、重复享受,严禁挪用、截留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确保农村危房改造程序规范,公开、公平、公正。

    (三)明确建房标准,严控工程质量。要严控建房标准,严把建房质量,降低建房负担。积极组织引导贫困户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和建设,改造后的房屋必须有上下圈梁和构造柱,符合当地抗震设防标准。为了不增加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建房负担,各县要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的通知》(甘建村〔2015〕87号)规定:一人户建筑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两人户建筑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三人以上户建筑面积不小于人均13平方米标准执行。要坚决防止因盲目攀比、超标准建设导致的贫困加剧现象发生。各县住建局要加强对农村建房设计审查,指导乡镇加强对农户建房地基基础、抗震措施、主体结构、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四)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效果。各县住建局要按照村庄修建性详细规划,做精做细做优危房改造设计方案,体现陇东民居特点,使改造后房屋立面、色调与周边环境相协调。要加大水、电、路、气、绿化等基础设施综合配套和便民超市、幼儿园、卫生所、村民活动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建成一批居住舒适、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的美丽村庄和新型农村社区,彻底改变农村面貌,提升村庄形象。

    (五)完善土地政策,保障建设用地。一是科学合理选址。坚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一户一宅、建新拆旧”的原则,鼓励农民原址翻建,确需搬迁新建的,由乡村组织优先整合闲置的土地资源,用于贫困户危房改造。二是增加贫困户建房用地指标。各县国土部门要优化用地结构,将农村宅基地建设用地向贫困户倾斜,增加贫困户建房用地指标,保障贫困户建房用地,推动精准扶贫危房改造工作。三是加快用地报批。各县土地部门和乡镇土管所要简化贫困户建房用地报批程序,开辟建房用地绿色通道,提高办事效率。

    (六)落实节能措施,强化资金管理。各县住建局要认真总结推广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房建筑节能技术,选用节能设计、节能建材和节能施工方式,重点做好墙体、门窗、屋面、地面、暖廊等围护结构的节能和火炕、太阳能热水器等节能措施落实,积极组织实施农房建筑节能示范项目。各县财政部门要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将危改补助资金和节能补助资金通过农户“一折通”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真正做到资金专帐管理,封闭运行。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有计划、有步骤的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精准扶贫工作,确保按期完成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由市住建局牵头,强化督查检查,加大协调服务,强化工作考核,促进工作落实;各县人民政府作为责任单位和组织实施单位,要建立由县党政一把手任正副组长,建设、扶贫、财政、发改、国土、民政、审计、监察、宣传等部门为成员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制定危房改造年度实施计划和方案,从组织领导上确保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靠实责任主体。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坚持以县政府为责任主体、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体制,实行县级领导包乡、乡镇领导包片、一般干部包户责任制,推动危房改造工作进程。县人民政府负责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制定、项目整合、资金筹措和政策宣传等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发动群众、组织实施、建设进度、质量安全、检查验收、基础资料收集和档案信息台帐建立等工作。住建部门负责危改对象审定、危房鉴定、技术指导、改造进度、工程质量和竣工验收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监管和补助资金发放等工作,对达不到改造标准的农户,暂停补助资金兑付,督促其整改落实,待检查验收合格后,再兑付危改补助资金。

    (三)加强协作配合。各县住建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下功夫做好村庄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从建房选址、施工方案设计、施工图审查、改造材质选择、改造质量监管、建筑节能设计等方面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扶贫部门配合做好贫困危房户认定工作;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筹措拨付和监督管理工作;国土部门做好宅基地规划审批工作;审计部门要做好资金使用审计监督工作;监察部门做好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工作;宣传部门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引导群众加快建房步伐,消除住房安全隐患。

    (四)严格竣工验收。根据国家和省上对危房改造工作进行考核验收的指标体系,被改造房屋竣工后,由各县住建局牵头,会同发改、财政、扶贫等部门,根据《甘肃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细则》、《甘肃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甘肃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技术导则》、《甘肃省农村房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等文件,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全面验收,逐户逐项填写验收表,完善档案资料。市住建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抽查验收和绩效考核,确保全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的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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